各潜在供应商:
为落实福建省卫健委关于“互联网+护理服务”相关工作要求,规范我院居家上门护理服务流程,实现服务全程可监管、可追溯、可留痕,现拟向市场征集互联网+护理服务第三方技术平台服务商。本次征询仅针对信息技术平台支撑服务,不采购第三方护理人员、不外包护理业务、不委托第三方定价管理。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与洽谈。
一、项目概况
1.项目名称:南平市第一医院 互联网+护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项目
2.服务范围:搭建院内互联网+护理服务预约管理平台,实现院内自主管理护士、自主设置服务项目、自主定价、全程监管溯源,服务商仅提供技术运维支撑。
3. 政策依据:严格按照闽卫医政函〔2023〕2501号文件要求执行,第三方平台仅提供信息技术支撑,不得参与医疗业务、护士管理、服务定价等医疗核心工作。
二、项目要求
1.供应商不参与、不干预院内护理业务开展、人员管理、服务定价及绩效考核,签署数据保密协议,所有患者医疗数据归属本院所有。
2.平台须具备以下功能:
2.1.患者线上预约、实名认证、线上评估、服务下单功能;
2.2.院内护士接单、派单、排班、资质核验管理功能;
2.3.上门服务实时定位、轨迹追踪、服务预警、一键求助功能;
2.4.服务全程录音留痕、资料存档、服务过程追溯功能;
2.5.服务项目管理、价格管理、工作量统计、台账自动生成功能;
2.6.病例资料采集储存功能;
2.7.患者评价、投诉反馈、服务质量监管功能;
2.8.完善的数据隐私保护、权限分级管理、数据安全备份功能。
三、报名需提交资料(按顺序装订)
1.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;
2.供应商(自然人除外):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,应提供本授权书;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,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,可不提供本授权书。
3.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材料,包含但不限于:软件著作权证书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报告、ICP许可证等;
4.供应商提供公立医院“互联网+护理服务”落地实施案例,可提供相关合同(有福建省内案例可优先提供)合同需完整。
5.本项目收费价格及结算方式。
6.以上材料均需盖章。
七、提交资料时间
1、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8日17:00止。
2、报名材料递交地点: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317号南平市第一医院7号附属办公楼 后勤保障科。
项目联系:互联网+护理服务 联系电话:0599-8612717
3、报名方式: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以快递方式投递,到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17:00止,以快递到件时间为准,逾期视为无效。
南平市第一医院
2026年9月11日
附件1
无关联关系声明函
致:南平市第一医院
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(供应商全称)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__________,自愿参与贵方组织的【______________项目】,现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:
一、供应商间关联关系声明
本公司与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之间,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,也不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情形。
与本公司存在单位负责人同一、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:________(如无此类单位,请填"无")。
二、前期服务禁止声明
除单一来源采购外,本公司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、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,不存在法规禁止再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形。
三、与采购相关人员利益关联声明
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、控股股东、所有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项目授权代表及项目主要人员,与采购人工作人员、采购代理机构人员、评审小组成员之间:
1、不存在夫妻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等亲属关系;
2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、投资关联方企业或项目的情形;
3、不存在在关联方企业或机构担任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情形;
4、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,不存在在上述单位任职、担任董事监事、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等利害关系情形;
5、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、公正进行的利益关系或经济往来。
四、真实性承诺
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内容全部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、隐瞒或遗漏。
如存在虚假承诺,本公司自愿接受投标/响应无效、中标无效等处理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,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。
特此声明。
供应商(单位公章):_______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或盖章):____________
日期: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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