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术交流是学会工作的重要职能,其中学术会议计划申报是举办学术会议的前提。严格按照会议申报的实际流程进行,是活动顺利进行的保障,是各分会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一、 学术活动计划的申报
(一)申报时间:
1. 省级学术活动:常规在每年的11月份申报;
2. 市级学术活动下一年度的全年计划,在常规情况下,是在每年12月15日左右报送。次年的6月可再补充申报一次。
(二)申报的表式:
1.省级学术活动申报的表式: 见附件1、附件2
2.市级学术活动计划申报的表式:见附件3
(三)报学会办公室审查后,统一由学会办公室向主管局及省、市继续教育委员会报送。
二、举办活动前的通知与审批
1. 拟稿活动通知,安排会议的议程、确定印制的数量 送学会办公室或发至指定邮箱 经审查发至文印室统一编文号、排版印刷 学会办公室盖印 由各分会发送至拟参加对象。
2.学分的申请
①.市级学分授予标准:根据活动的内容,按II类学分授予标准:1学分/每天(实际活动不少6学时);
②. 根据活动可能参与者预计数打印学分证张数 到学会办公室盖培训单位章 持活动通知、会议议程3份及学分证书到市卫生局医政科审核签字后 到南平市人事局考培科审批、在学分证上盖上“南平市继续教育委员会”章。两章具备的学分方可有效。
③. 学分的申领大多采取“预先申请”,待活动结束后,根据参与者签到单的人数与市人事局核实,多还少补。
④、与其他学术组织合作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项目的学分申请的注意点
各分会与备案,专业备案,个人备案,企业备案,网站备案,西安胡杨,胡杨科技, 其他学术组织合作举办“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”,掌握一个原则: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规定,凡在福建省境内举办的国家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,必须在活动前向“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”报备(该机构挂靠在福建省医学会)。经其审批,并在颁发的学分证上盖有“福建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”的印章,方是有效的国家级继续教育I类学分。
三、《闽北医药》专刊及专刊号的使用
《闽北医药》是学会于1981年1月创办内部刊物,由于诸多原因,目前无法连续、定期出刊。学会规定:今后凡各分会举办学术交流需要编论文集的,封面制作一律都采用“《闽北医药》****年(总第**期) .***分会论文交流专辑”形式编辑,专刊号统一由学会办公室编排。编辑完成后,由分会送交2份学会办公室。
四、报送活动小结
为促进对分会活动的了解与信息交流、数据统计上报工作,要求分会在每次活动后,均要提交活动小结。见附件4表式内的内容
四、学会办公室联系方式
电 话:05998632823
邮 箱:npsykjk@163.com
附件1: 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
附件2: 省级医药卫生系统专科学会学术会议申报表
附件3: 学术会议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表
附件4: 南平市医学会分会活动情况报告表
2011-9-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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